2010/06/30 10:00
追追追小組/調查報導

你知道強暴犯分三種嗎?上一篇報告裡,已經釐清完強暴犯喜歡的目標特色,接著我們要來探討,網路傳言中強暴犯最喜歡犯案的時間、地點,以及女生們碰到歹徒時,究竟該不該激烈反抗?

看原信:強暴犯的目標
看上篇報告:網路追追追/注意馬尾髮型!小心成為強暴犯的目標?

◎強暴犯最喜歡的攻擊時間?
強暴犯最喜歡的攻擊時間是什麼時候?翻譯自國外傳言的原信是說一大早,「因為她們此時清爽、乾淨」(英文版根本沒這句);英文版原文則說,是清晨5點~早上8點半。

SNOPES調查報告裡,美國丹佛地區(Denver,科羅拉多州首府)的警務佐(Sgt.)John Burbach指出,多數強暴案發生在傍晚到清晨間、破曉之前,美國司法部的統計資料充分支持他的說法:大約三分之二的性侵害案件,發生在晚上6點~早上6點之間。

而在台灣,台北市婦幼警察隊部落格《性侵害防治篇─基本防治概念》一文顯示的資料與美國有些不同,文中指出,性侵害的危險高峰期是每天晚上6點~凌晨12點,可見入夜後女生們都要小心。文中更提醒大家:歹徒無所謂「假日」,民眾任何時間都應該保持警覺心。

參見:
Snopes.com > Assaulted Tale (aka This Bird Won’t Fly)
台北市婦幼警察隊部落格 > 性侵害防治篇─基本防治概念


◎容易被性侵害的地點?
再來,原信列出三大容易被性侵的地點:商站前的停車場、公司的停車場或車庫,以及公共廁所。

SNOPES的報導中,美國RAAP(Rape Assistance and Awareness Program)的Kathie Kramer說研究數據並不支持原信說法;雖然暴力性侵中地點很重要,但原信列的地點並非原本就危險,問題在於它們的「孤立性」(isolation), 比起人多的地方,強暴犯更愛在較隱密、人少、不容易被發現的地方進行攻擊。

不過「公共廁所」這點是正確的,台灣刑事警察局在「性犯罪之特別預防對策」中就特別提到「進入公共廁所時,宜提高警覺」;《性侵害防治篇─基本防治概念》一文列出的危險地點,也提到「公園、公墓、公廁」及「照明設備較差的窄巷路段或停車場」等都是需注意的地點。

參見:刑事警察局 > 犯罪預防 > 犯罪預防寶典 > 第二篇第八章 婦幼安全(第二點「性犯罪之特別預防對策」將預防分三級,值得一看)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性侵害防治篇─基本防治概念》一文指出,性侵案件發生比例最高的地點是在「被害人家中或加害人家中」,而且加害人「不一定是陌生人,常可能是認識的人」。


◎只有2%的強暴犯持械?
你相信只有 2%的強暴犯會帶武器嗎?SNOPES報導指出,根據1995年美國司法部的統計資料顯示,30%的性侵案歹徒都持有武器,換句話說,平均每10個強暴犯就有3個人持械!


◎遇到強暴犯怎麼辦?要跑還是激烈反抗?
如果不幸碰到企圖性侵你的人,原信教大家大喊站住或退後,表現出不怕反擊回去的態度,歹徒就會逃離,因為你變得「麻煩」、不再是「容易」的目標,這……真的可行嗎?

1983年美國司法心理衛生協會(Forensic Mental Health Associates)會長Nicholas Groth,依據他25年下來接觸超過3000件性侵案的實務經驗,將強暴犯分為三類:憤怒型(anger)、權力型(power)、性虐待型 (sadism)。三者特色可參考亞東醫院《身體自主權與界限》一文的介紹:

「憤怒型強暴犯」於受到壓力、挫折不滿時以性犯罪發洩、自認為受到不公平待遇,其憤怒的對象常常是女性主管、母親姊姊、老闆娘等,受害者只是遭轉移的替代性人物;

「權力型強暴犯」於操控對方、壓制過程獲得快感:受害者之選擇一般取決於其易受害性,傾向找同齡或較自己年輕之人為受害者,所做之侵犯為補償性攻擊,藉以感覺自己還是優越的、有能力(支配受害者的);

「性偏差型(虐待型強暴犯)」侵害行為充滿著色情化,如要求綑綁受害者、要求受害者撒尿或穿上絲襪,要求射精在受害者身上(模仿色情片等情節), 有時在傷害或命令的過程中達到高潮,受害者之選擇取決於某些特性或象徵之代表性(如:長髮、穿制服之學生),通常會是完全的陌生人。

(資料來源:亞東醫院青少年健康中心 > 身體自主權與界限

SNOPES報導指出,原信教的大叫、激烈反抗法,只對第一種「憤怒型」強暴犯有效,但用在另外兩種強暴犯身上,卻可能變成攸關生死的可怕經驗,畢竟不是每種強暴犯都能被克服。

但適當的自我防衛仍是必要的,不論是刑事警察局「犯罪預防寶典」或北市婦幼警察隊的性侵害防治文章,都教大家利用身邊物品以「快、狠、準」方式突擊歹徒,使對方無法下手,然後儘快逃離現場求救;或者運用自衛防身技巧制服歹徒,讓對方無法下手。

SNOPES報導提醒大家,比起跟強暴犯來場決鬥,逃離攻擊者才是較聰明的作法,別忘記,你的安全是第一考量。

總結來說,原信翻譯自國外文章,十年前就開始在網路上流傳,文中可信的地方並不多。而不變的一點是,想避免成為強暴犯的目標,記得隨時保持警覺。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0/06/30/515-2618765.htm


女性朋友都應該提高警覺~~或是隨身攜帶防狼工具,已備不時之需..不要讓色狼有機可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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