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班特萊醫生之死

  1966年12月5日,美國賓州波特城,一位煤氣查表工人上午九 時來到94歲的班特萊醫生家查表。這天天氣奇寒,工人以為老人尚未起床,就徑直走到地下室去看表。一進地下室,就發現地上有一堆冷卻的灰燼。在灰上方的天 花板上出現了一個燒透的洞。工人大吃一驚,急忙上樓找醫生。當他走進衛生間時,裡面的景象使他毛骨諫然。在燒穿洞的地板上隻剩下半條腿,老人身體的其余部 分都化為灰燼了。但那輛老人的推車竟連支架下的膠墊都完好無缺。除了死者身體所及那部分外,整個室內沒有一點火災的跡象或氣味。不久警方趕到現場,但對其 死因無法理解,最后草草結案。

  宣布死者因在床上吸煙,睡著后衣服著火引起火災,醒后去衛生間取水滅火,在那裡失去知覺,被火燒成灰 燼。但是一位火葬專家指出,一具尸體化為灰燼,先要經過華氏2200度高溫燒90分鐘,再經過華氏1800度高溫燒60-50分鐘。既使這樣,尸體火化后 隻是碎骨骨灰。最嚴重的房屋火災,溫度也不會超過華氏1500度。因此老人不可能因火災而燒成灰燼。況且,能將他燒成灰燼的大火,不要說整個房子要付之一 炬,就是手扶推車的鋁制框架也會熔化的。

  科學家認為,班特萊醫生死於人體自燃。人體自燃指的是人體沒有和外部火焰接觸,內部自發燃燒,化為灰燼,而在灰燼周圍一切可燃性物品都保持原樣的現象。 歷史的記載

   歷史上第一個人體自燃事件記載在1673年意大利的一份醫學資料上。有個叫帕裡西安的人,躺在草墊床上化為灰燼,隻剩下頭骨和幾根指骨,但草墊床、除他 躺的部位外都保持原樣。1744年,英格蘭的伊普斯威奇城有一位60歲的帕特夫人,一天早上她的女兒發現她死在地板上,好象一段被燒光的木頭,在附近的衣 物卻完好無缺。類似的歷史記載有200多起。

  19世紀德國化學家利比克設想人體自燃可能是由於體內酒精含量過多引起的。他做過一個試 驗,想找出充滿酒精的新鮮肉類到了多少濃度能發主自燃,卻未成功。 1861 年,著名法醫卡斯波在其《實用法醫手冊》中,對人體自燃給予了否定。他認為 根本不存在這種現象,“在1861年的今天,如果還有誠實的科學家想去解決人體自燃的神話,那真是太可悲了。所有關於‘自燃 ' 的証明都是完全不可信任 的,是沒有專業知識的人提供的。” 

  待揭之謎

  三百多年來,科學家對這個問題不斷探索,從200多個案例中,科學家發現:男女比例大約一致,年齡從4個月到114歲都有。飲酒有度和身體胖瘦都有。有的案例發生在走路、開車、劃船、跳舞過程中。

  有的人認為人體自燃與體內過量的可燃性脂肪有關,把這種脂肪比喻為燃起的燭油,衣服如同燭蕊。有些人認為人體內有某種天然的“電流體”,它能造成體內可燃性物質燃燒以至於造成高度可燃性物質結構的“體內分解”。還有人認為體內磷積累過多,產生了“發光的火焰”。

  新近一種解釋是從物理學角度進行的,認為體內可能存在一種比原子還小的“燃粒子”,可以引起燃燒。

  隨著更多的深入調查研究和科學水平的提高,科學家們相信遲早會解開這個幾世紀來一直使人因惑不解的秘密。 

  現代的調查

  盡管卡斯波否定了人體自燃,許多科學家仍致力於研究和調查這一現象。一位叫查爾斯·福特的人,曾詳盡地收集了1861年以來發生的幾起人體自燃事件。

  如1957年5月18日,在美國費城,一位63歲的寡婦安娜·馬丁在一間沒有火源的房裡化為灰燼,隻剩下鞋和一少部分軀干。法醫說達到這種程度,溫度至少要高達華氏 1700一2000度。然而爐子是熄滅的,全部物品,包括離死者二英尺的報紙都沒有變化。

   福特記錄最詳盡的一起人體自燃事件發生在1951年7月裡的佛羅裡達的聖彼得斯堡。傍晚,67歲的瑪麗夫人舒適地坐在軟椅上,他的兒子離去時看見母親還 很好,可是不到十二小時,他兒子來到母親房間,卻見到了極可怕的景象,悶熱的屋子裡,母親和椅子沒有了,地面上有幾塊燒得腐蝕變形的發卡,表明那兒曾是一 堆頭發,剩下的隻是幾小塊焙干的椎骨,一個縮成棒球大小的頭骨和一隻完好無缺的左腳。

  離尸體很近的報紙和幾英寸以外的一塊亞麻布卻無 燃燒的痕跡。享有“骨骼鑒定專家”聲譽的克洛格曼醫生調查了瑪麗夫人的死因,結果是:1、整個室內找不到任何助燃化學物品,而隻有經過華氏3000度高 溫,她的頭骨才會成為那種樣子。2、沒有發生火災,整個室內找不到火源。房屋火災最高溫度一般為華氏1500度,而實際存在過的溫度比這高一倍,在那種情 況下,整個公寓都應燒盡。3、夫人體重 170 磅,燒成灰后,整個樓內竟沒有任何氣味。4、收縮的頭骨。法醫專家了解,能將死者脂肪組織燒盡脫水的高溫 應同時把頭蓋骨軟組織全燃毀,使頭骨破裂,而裡瑟夫人卻不如此。克洛格曼對上述四點都無法解釋。
http://scitech.people.com.cn/BIG5/5127270.html

【大紀元記者方洪綜合報導】你可否想像一個人的身體在沒有接觸外界火種的情況下自行地著火燃燒,化為灰燼?這種人體自燃(Spontaneous Human Com-bustion)現象並非天方夜譚,而是困惑科學界多年的自然之謎。有關人體自燃的最初記載見於17世紀的醫療報告;至20世紀,已經發生了200多起。

  先讓我們來看看這個早期的例子。1673年,巴黎一個貧苦婦女,一天晚上回家上床睡覺後,夜裡自燃而死。次日早晨人 們發現,她只有頭部和手指遺留下來,身體其他部位燃燒為灰燼。在那以後世界各地先後發生了多起類似的事件。但是無論是警察還是科學家,都無法給這種現象一 個令人信服的解釋。

  最使人費解的是,許多人體自燃的例子中,雖然人體被燒成了灰燼,但是周圍的其他物品,甚至可燃物都完好無損。這就無 法用火災之類來解釋。另外,即使在火葬過程中,要將人體燒成灰燼,先要經過華氏2,200度高溫燒90分鐘,再經過華氏1,800度高溫燒60~50分 鐘。即使這樣,屍體火化後只是碎骨骨灰,而飛灰燼。而最嚴重的房屋火災,溫度也不會超過華氏1,500度。那麼人體是如何產生那麼高的溫度呢?

  然而,自燃界的許多怪事不會因為人們不理解就不發生。幾個世紀以來,人體自燃的事件仍然層出不窮。下面是幾起被報導的例子。

  1949年12月15日,美國新罕布什爾州的一個53歲、名叫科特里斯的婦女在家中被燒死了。曼徹斯特警方在調查中 發現,那具不像人形的可怖屍體躺在房間的地板上,可是房間內的物體卻沒有遭到絲毫破壞,而且壁爐也未曾使用過,甚至在其他地方也找不到火種。美聯社報導 說:「該婦人在燃燒時一定像個火球,但是火焰卻沒有燒著她家裡的任何木料。」

  1966年12月5日,美國賓州波特城,一位煤氣查錶工人上午九時來到94歲的班特萊醫生家查錶。這天天氣奇寒,工 人以為老人尚未起床,就逕直走到地下室去看錶。一進地下室,就發現地上有一堆冷卻的灰燼。在灰上方的天花板上出現了一個燒透的洞。工人大吃一驚,急忙上樓 找醫生。當他走進衛生間時,裡面的景象使他毛骨聳然。在燒穿洞的地板上只剩下半條腿,老人身體的其餘部分都化為灰燼了。但那輛老人的推車竟連支架下的膠墊 都完好無缺。除了死者身體所及那部分外,整個室內沒有一點火災的跡象或氣味。

  自燃的形式可以說是多種多樣,有些人只是受到輕微的灼傷,另一些則化為灰燼,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受害人所睡的床、 所坐的椅子,甚至所穿的衣服,有時候竟然沒有燒燬。更有甚者,有些人雖然全身燒焦,但一隻腳、一條腿或一些指頭卻依然完好無損。在法國巴黎,一個嗜好烈酒 的婦人在一天晚上睡覺時自燃而死,整個身體只有她的頭部和手指頭遺留下來,其餘部分均燒成灰燼。

  1985年5月25日晚上,英國倫敦19歲的列斯里在大街上散步。突然,他感到周身發熱。他環身而視.發現自己的身 體竟噴出火來。火,瞬時在他上半身燃燒起來,難以忍受的高熱及疼痛同時向他襲來。列斯里雙手蒙臉,希望能保住自己的眼睛。但是火勢兇猛,他的胸、背、腕都 像被烙鐵燙著那麼疼痛,大腦有煮沸的感覺。他想奔跑,但是沒跨出幾步就重重地摔倒了。當死神向他步步緊逼時,想不到他身上的火焰一下子又完全熄滅了。

隨後數分鐘,鑽心的疼痛又降臨到他身上,列斯里咬住牙,走到了附近的醫院。由於列斯里年輕力壯,燒傷後又獲得了及時的治療。而且在治療期間又未被細菌感染,幾星期後他終於在醫生精心治療下,痊癒出院了。

科學解釋?

  起初人體自燃可能是由於體內酒精含量過多引起的。但是19世紀德國化學家利比克卻證明這種解釋不可能。從200多個 案例的分析中科學家發現:人體自燃的出現在男女中比例大約一致,年齡從4個月到114歲都有。飲酒有度和身體胖瘦都有。有的案例發生在走路、開車、划船、 跳舞過程中。

  有一種觀點認為:「人體自燃」是自然界中的球狀閃電引起的,所似不是自燃,而是他燃。

  還有的人認為人體自燃與體內過量的可燃性脂肪有關,把這種脂肪比喻為燃起的燭油,衣服如同燭蕊。有些人認為人體內有某種天然的「電流體」,它能造成體內可燃性物質燃燒以至於造成高度可燃性物質結構的「體內分解」。還有人認為體內磷積累過多,產生了「發光的火焰」。

  新近一種解釋是從物理學角度進行的,認為體內可能存在一種比原子還小的「燃粒子」,可以引起燃燒。也就是說是我們當 今還不能認識的物質造成的。這種觀點很有趣,有些特異功能者能夠看到人體的輝光,甚至經絡的分布等。如果構成人體的物質確有我們目前還不能認識的成分的 話,人們最終恐怕是要到微觀世界中去尋找原因了,只是今天我們還沒有這個技術水平。

http://tw.epochtimes.com/5/9/6/10418.htm

來源:北京科技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小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