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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一所國中女教師今年初離婚,3月起竟與國三男學生不倫,檢方調查時,她承認有口交、性交,後來又反控對方性侵,板橋地檢署認為認定她犯後態度不佳, 依與未滿16歲少年合意性交罪及猥褻罪起訴,具體求刑5年。

據了解,這名女老師曾是跆拳道國手,曾獲奧運亞洲資格賽金牌等,師大畢業後在北縣某國中任教,育有2子,案發後已遭解聘。根據調查,今年3月間, 女老師陪男學生到台東縣參加跆拳道比賽,由學生父母開車南下,2人即在後座擁吻,女老師並將手伸進學生褲襠撫摸。

男學生供稱,後來2人陸續在學校跆拳道場親密接觸,包括口交,4月初某日學校午休時,2人在跆拳道場聊天,他問女老師離婚後的「需求」問題,女老 師竟示意要他將燈關掉,在道場內發生性關係。但事後女老師有意對他疏遠,男學生心情低落,甚至萌生輕生念頭,輔導老師發現異狀追問,這段有如日劇《魔女的 條件》的師生戀才曝光。

女教師在校方調查時否認勾引學生,後來接受檢方調查時承認2人有性關係,但是遭對方性侵,為了保護學生才否認;但檢方認為,以女老師的身手,不可 能讓學生輕易得逞,且事後她曾傳簡訊給學生家長請求原諒,將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並求刑5年。

http://www.nownews.com/2010/10/08/91-26531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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